各液化气用户:
您们好!根据穗府﹝2014﹞39号文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12月1日起,所有液化气用户实行用户卡供气制度(凭用户卡订购液化气)。为便于校内教职工办理用户卡和购买液化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持身份证原件(居住证或暂住证均可)自行到合法经营点或供气站办理,亦可将身份证原件交总务处统一办理。
2、每个身份证只能办理一张用户卡。
3、妥善保管用户卡,离职时请将用户卡交总务处代办注销手续。
4、广州市合法供气企业网点查询:http://www.gzcgw.gov.cn
请各用户相互转告!
后勤集团
2015年11月18日
时间:Nov 20, 2015 10:11:00 AM
录入者: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