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公开办事程序的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05浏览次数:1075

  

保卫处关于公开办事程序的通告

 

为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质量,保卫处将办理事项所需资料及办事程序通告如下:

    一、教职工户口迁入

    (一)应具备如下资料

    1.报到证或者准予迁入证明;

    2.迁移证;

    3.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才引进批文》);

    4.保卫处开具迁入证明一式两份(如样本);

    5.本人照相办理身份证(照相回执);  

    6.学校集体户口簿主页复印件(加盖保卫处公章);

    7.属于广州市户口,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具同意迁出证明。

    (二)办理流程

     到学校人事处咨询办理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才引进批文》);持报到证或者准予迁入证明、迁移证(属于广州市户口,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具同意迁出证明)、本人照相办理身份证(照相回执)—— 到保卫处开具迁入证明一式两份(如样本),并领取学校集体户口簿主页复印件(加盖保卫处公章)—— 由本人亲自到竹料派出所纳指纹办理入户——将户口卡交到保卫处登记保管。

 

    二、教职工户口迁出

    (一)应具备的资料

    1.迁出证明(如样本);2.户口本主页复印件;3.本人户口卡原件。4.若迁往人才市场,需要在迁出前办理计生证明。

需要在户口花名册注明迁往时间和具体地址。

    (二)办理流程

     到学校保卫处开具迁出证明(如样本),领取户口本主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卡原件——若迁往人才市场,需要在迁出前办理计生证明——到竹料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三、学生户口迁入

    (一)应具备如下资料

    1.保卫处开具户口迁入证明(如样本)一式两份(盖学校公章);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4.招生花名册(到学校档案室复印该新生本页)盖学校公章。

    5.本人照相办理身份证(照相回执)

    (二)办理流程

到学校保卫处开具户口迁入证明(如样本)一式两份(盖学校公章);持本人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到学校档案室复印该新生本页的“招生花名册”(盖学校公章)——本人照相办理身份证(持照相回执)——到白云区公安分局户籍科审批        ——到竹料派出所办理入户——将户口卡送回保卫处登记保管。

 

    四、毕业生户口迁出

    (一)应具备的资料

    1.报到证;

    2.户口本主页复印件;

    3.本人户口卡原件;

    4.若迁往人才市场,需要在迁出前办理计生证明

    需要在户口花名册注明迁出时间。

   (二)办事流程

    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咨询解除暂缓就业并办理拿到《报到证》——到保卫处领取户口本主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卡原件—— 

若迁往人才市场,需要在迁出前办理计生证明——到竹料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五、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应具备如下资料

     1.本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一份;

    2.保卫处开具在校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样本);

    3.户口卡原件;

    4.户口本主页复印件(盖公章)。

    (二)办理流程

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口本主页复印件(盖公章)、本人户口卡原件,本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一份——保卫处开具师生在校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样本)——由本人到竹料派出所办理(若是学校需要的则由保卫处统一代办)。

 

    六、补办个人身份证

    (一)应具备如下资料

    1.本人写补办身份证申请书;

    2.本人户口卡原件;

    3.户口本主页复印件;

    4.照身份证相片持回执。

    (二)办理流程

本人写补办身份证申请书——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口本主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卡原件——照相办理身份证(持身份证相片回执)——由本人到竹料派出所纳指纹办理身份证。

 

    七、教职工子女随父母入户

    (一)应具备如下资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复印件;

    2.保卫处开具证明随父或者随母入户(如样本);

    3.集体户口簿主页复印件(盖公章);

    4.计划外出生的小孩必须咨询派出所后才能办理入户。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小孩准生证和出生证复印件——到学校保卫处开具证明随父或者随母入户(如样本),并领取学校集体户口本主页复印件——由申请人到竹料派出所办理小孩入户——小孩户口卡交回保卫处登记保管。

 

    八、办理计生证明应具备如下资料

    (一)应具备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卡、户口簿主页复印件;

    2.人事处开具计生证明;

    3.填写办理计生证表格。

    4.保卫处开具户口证明(如样本)给人事处

    (二)办理流程

本人持身份证——到保卫处领取集体户口簿主页和本人户口卡复印件,本人填写办理计生证表格,保卫处开具户口证明(如样本)给学校人事处——到学校人事处开具计生证明——由本人到白沙村委会办理计生证明

 

 九、补办户口卡应具备如下资料和办理流程

    (一)应具备如下资料

    1.保卫处出具补办户口卡证明(如样本);

    2.本人身份证;3.户口簿主页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本人持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集体户口簿主页复印件,保卫处开具补办户口卡证明(如样本)——由本人到竹料派出所办理户口卡——将户口卡交回保卫处保管。

 

     十、办理广东省居住证

    (一)应具备如下资料

1.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学校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需要计生服务证编号);如果无二代身份证原件需要提供居住证数码相回执;

3.小一寸彩照一张;

4.本人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盖保卫处公章(如样本);5.保卫处出具《办理居住证》证明(如样本)。

    (二)办理流程

保卫处每年向外来人员管理中心递交一份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学校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需要计生服务证编号);如果无二代身份证原件需要提供居住证数码相回执,小一寸彩照一张——到学校保卫由本人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盖保卫处公章(如样本),保卫处出具《办理居住证》证明(如样本)——由本人到良田出租屋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0--87400967 /020—87442430

 

    办理以上事项的师生员工,只要备齐相关资料,按办事流程办理即可。如有相关工作人员故意为难、索要财物或是服务质量差的情况,请向学校保卫处处长、处长助理进行投诉。

 

 

处长电话:020--22245803   处长助理电话:020—22245141

 

 

 

 

 

时间:May 5, 2016 10:58:00 AM   

录入者:郭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