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 教职工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孙永杰发布时间:2025-02-25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为规范化我校教职工培训工作,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职工队伍,稳步提高人才培训质量,提升学校教职工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提高教职工培训成效,开展2024-2025第二学期教职工培训计划报送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主要面向学校全体教职工的,为校级培训;

(二)主要面向本单位教职工的,为院(部)级培训。

二、培训类型

培训包括学术沙龙、专题讲座、研讨会、工作坊等类型。原则上,培训应线下举办。

培训原则

(一)按需培训,计划管理

加强教职工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各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各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制定本部门的学期培训计划。培训的专业与内容要与从事的岗位或专业方向一致,做到学以致用。各教学单位教师培训必须有利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二)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并重

1.教师业务素质的培训以转变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为主,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工程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技能。

2.在加强教职工业务培训的同时,要着重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发挥教师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三)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

培训对象要以青年教师为主,使青年教师更好地履行现岗位职责,并创造条件,及时选拔、重点培养在实际教学、科研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教师,使之成为学术骨干和新的学术带头人。

(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提高教职工理论知识的同时,重点加强教职工实践能力的培训,尤其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安排教师参加本专业对口行业、企业参加实践性培训,以提高教师的岗位技能和实践能力。

培训专家基本条件

1.校外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应是某一学科领域内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学术影响力的学者,或在学校建设中具有很强指导作用的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或政府、知名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或大中型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

2.校内专家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培训管理

(一)训前

1.原则上,各单位报送的培训不超过2项,培训面向范围由本单位自主决定。

2.获批进入计划的培训,主办单位均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的组织与开展由申报单位实施若培训面向全校教职工的,教师发展中心可视单位需求予以协助。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组织的培训内容、培训专家资格要严格审查把关制定培训组织方案负责专家联络与对接、提前布置会场等。

3.为提高培训受益面、扩大培训影响力,获批进入计划举办的培训活动,须开展积极有效的培训信息发布及内容宣传。组织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制作海报进行宣传展示,如有制作,须连同培训信息电子版一起报至教师发展中心

(二)训中

组织单位负责培训现场考勤、主持、茶歇、现场拍摄等会务工作,确保培训有序进行。

(三)训后

组织单位需在学校官网(学术信息栏)及院系网页上登出讲座报道,并及时将培训相关材料(包括考勤名单、培训现场照片、新闻稿word 版、新闻稿投稿官网截图、海报、专家演讲 PPT 等)报至教师发展中心

六、培训经费

(一)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教职工培训计划,不得随意改变。对于列入计划的培训,教师发展中心将予以经费支持。

(二)培训专家酬金参照南国〔2021〕110号文执行。

、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好计划表,于2025314日前将纸质版一份(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104),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035@gwng.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020

     

附件: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职工培训计划表(1).xlsx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