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永杰发布时间:2025-09-03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拟聘用的教学人员(在校承担相应专业教学任务、与我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二)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

    二、认定条件

    (一)年龄条件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所持学历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要求,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体检合格。申请人查看附件2体检通知以及下载附件3体检表,并于9月15日前,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普通话水平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副教授及以上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不作要求。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参加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补修并取得成绩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并取得成绩合格证书(2024年3月后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成绩有效期为5年)。

    2.对免补修心理学教育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申请人须提交师范生证明材料,教育硕士提交教育硕士学位证书。免修申请人于9月12日前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jsglpt.gdedu.gov.cn申请免两学(填写附件3注册账号),申请未通过不可参与本次教资认定

    3.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副教授及以上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即免测。

    ()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

    1.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育厅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学校与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出具。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认定时间及程序

    202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校内预报名

    申请人填写《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预报名表》(附件1),提交至所在单位办公室,由单位秘书汇总后,于9月9日中午12:00前私发给教师发展中心胡老师。

    (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2日(星期五)9:00至9月21日(星期)17:00

    2.账号注册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3.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机构应为广东省教育厅,申请人选择本人任教高校作为确认点。

    4.选择考试形式:申请人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进行在线核验,不能成功调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按系统要求上传普通话证书扫描件。具备副教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普通话测试,上传高校教师职称证明或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6.学历证书须进行在线核验,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按系统要求上传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申请人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申请人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7.网上申请“正式提交”后,所递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不得随意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8.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或证件真实、准确,申请人将承担由于信息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隐瞒、伪造和个人疏漏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详细操作指引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载《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

    (三)现场材料审核

    现场审核材料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人按照以下清单提前准备好纸质材料。

1.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可不提交。核验不通过的,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港澳台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普通话证书。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可不提交。没有通过验证的,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备副教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普通话测试,须提交高校教师职称证明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体检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体检时间为近半年内,体检结论应有“合格”或“符合教师认定体检标准”结论)。为体现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妊娠及哺乳期(一年内)的人员可申请免除胸部透视项目检查,其他项目按照体检要求进行。领取证书时需补齐胸部透视项目检查。

5.心理学教育学补修证明。心理学教育学补修成绩由各高校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导出,个人不提交。

6.证件照片。提供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纸质证件照1张(背面用铅笔写学校简称以及姓名),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请注意涉及到照片的地方,请务必保持照片人像、底色一致

7.港澳台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学校,再由学校统一提交省教育厅。函件办理完毕后,发回到各高校,申请人凭函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到香港或澳门开具无犯罪证明。两地警务部门办理完毕后,会将核查情况通报省教育厅,无需申请人再次提交材料。

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学校。

 

    请需要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加入QQ254313813该群实行实名审核制,申请时备注“单位+姓名”。申报人加群后请务必注意查看群消息后续通知都将会在群里公布,如因未看群导致认定不成功责任自负

    请各申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师发展中心胡老师,电话:222450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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