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 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6-03-16浏览次数:19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3月至4月在全省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我校可推荐1名优秀教师参加全省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三尺讲台写初心,点滴行动铸师魂”为主题,推动教育家精神实践转化,搭建教师成长展示平台,讲述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感人故事,多维度、多视角展现新时代教师风采,用身边可感可及可信的鲜活事迹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推动教师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广泛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强大合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土壤,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普遍开展。各教学单位请于3月16日-3月19日期间,组织开展讲述活动,讲述人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每名讲述者讲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可配以影音、图片等作为背景。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创新讲述形式和内容。

(二)择优推荐。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教师参加学校遴选。历年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教育部教育家精神全国巡回宣讲团成员,以及2026年巡回宣讲团成员和拟推荐全国“最美教师”人选不参与此次推荐。

(三)学校遴选。学校推荐1名优秀教师参与全省遴选。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广泛动员本单位教师积极参与。要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聚焦强国建设、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乡村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等,凸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效果显著等教书育人故事。推荐教师要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后续展演宣传和节目录制等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

(二)各单位大力宣传学校教师感人事迹。要注重真实性与感染力并重,用细微行动和真事真情,折射教育的温度与力量,彰显教师的责任与担当。要坚持优秀教师培育、推选、宣传相结合,推动教育家精神转化为一线教师生动实践。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讲述视频要求为:高清1080P横屏拍摄、MP4格式,图像声音清晰,时长不超过6分钟讲述活动照片画面清晰、构图规范,JPG格式,单张大小不低于2MB,真实反映讲述现场或工作场景,无表演、摆拍痕迹

3月19日前,将拟推荐名单报至教师发展中心,3月2012:00将本单位讲述活动新闻稿链接、推荐人选讲述视频讲述活动照片《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盖章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报至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车老师  22245020

邮箱102025@gwng.edu.cn

 

附件: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