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10浏览次数:713

关于做好201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财教【2018】213号),为做好今年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1.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总评和学业成绩都必须在10%以内,即名次/总人数<0.10),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评定方法:

各学院推荐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优秀的学生,报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后,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备注:2017年认定的贫困学生)。

奖励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1.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校内外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专业排名前20%;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评定方法:

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经各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排名先后及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因素进行调查、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报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后,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时间安排

国家奖学金各学院于9月26日完成推荐并上报材料,27日进行全校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学院于9月28完成评审并上报材料。

报送材料:

国家奖学金:《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版》电子版。

国家励志奖学金:《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版》电子版。

备注:1、表格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附件:

1. 1.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2.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版

5.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

时间:Sep 10, 2018 9:23:00 AM   

录入者:余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