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贷款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04浏览次数:2251

 

 
学工[2019]3号
 


 

关于做好2019届贷款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党总支、信科系党支部:
为做好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防范,进一步增强贷款毕业生的还贷意识,有效避免贷款毕业生因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造成不良贷款记录,结合学校实际,现通知2019届贷款毕业生工作安排如下:
  1、做好贷款毕业生国开行系统信息更新及网上毕业确认工作。省教育厅和国开行要求所有贷款毕业生必须于6月20日前,在国开行系统上完成网上
毕业确认申请;各院系贷款负责老师要及时进行确认和审核,审核的操作如下:
  登录系统后在
我的工作界面上会出现待处理的工作,点击审核可以进入审核页面,选择条目——变更确认——毕业确认审核。具体要办理的学生名单可以在国开行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毕业确认状态选择未申请毕业确认进行查询。
  2、认真做好2019届未还清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各院系进一步组织核对、确认贷款学生的家庭详细住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准确、齐全。
  3、各院系应建立贷款毕业生QQ群,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在每年扣利息日(12月20日)和扣本金日(10月20日)前20天,及时通知贷款毕业生存入足额的利息或本金。
  4、由于在毕业前还清贷款,贷款毕业生本人不用支付任何利息,请各学院提醒有条件的学生办理提前还款,详情可点击浏览学生资助网页《2019届贷款毕业生办理提前还款的通知
 》、《2019届贷款毕业生还款操作手册》。
  5、根据合同约定,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届贷款毕业学生可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具体办理流程请浏览附件1《关于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办理贷款展期的说明》。
6、对于因学籍异动导致2019年无法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各院系应安排专人组织学生谈话,讲清贷款政策,使其明确还款责任,并组织其参加还款确认,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7、对2019届贷款毕业生6月15日前未有条件还清贷款的,请各院系通知到位,组织2019届未还清贷款毕业生参加《2019届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签约会议》(时间6月25日下午14:00,地点:F101),使贷款毕业生进一步明确还款责任。
 
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南国商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9年6月4日
附件1:关于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办理贷款展期的说明
  根据学生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贷款毕业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在毕业前30日向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相关书面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新学生证复印件及新入读学校在校证明等),经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再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现就我校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办理助学贷款展期手续说明如下:
  一、办理对象:
  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届贷款毕业学生。
  二、办理流程:
  1、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毕业生,下载附件《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如果离校前未能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可先办理其他手续,9月20日前连同其他资料一起提供);
 
  2、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在贷款展期申请功能中点击左下角的申请按钮,填写相关的申请信息后,点击导出变更单进行打印;
  3、毕业当年的6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现场通过系统审核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4、毕业当年的9月20日前,申请毕业生须将新入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和新学生证复印件寄回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广州白云区良田中路181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行政楼104室,余老师收)。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贷款展期毕业生的资料递交广东省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学生国开行系统的贷款信息将会更新。
  6、毕业当年10月底,申请毕业生登录国开行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功能查看贷款到期日期是否已更新来查询是否展期申请成功。

 

时间:Jun 4, 2019 5:00:00 PM   

录入者:余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