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认定名单的公示

发布者:学生处-余小玲发布时间:2023-06-16浏览次数:549


各学院: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经学生申请、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公示、学校复核等程序,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罗恩希同学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616日—2023622日。如发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有不符合条件的,请于622日前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署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不署真实姓名者不予受理。

电话: 22245763  

联系人:余老师

E-mail: 202061@gwng.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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