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阳发布时间:2023-10-12浏览次数:2117

各学院: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南国〔201921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工作。为保证此次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用于奖励在我校就读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品质优良的学生,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基本依据,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奖励:

1)一等奖学金,奖金为2000/人,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综合测评总分排在参评人数前5%者可提出申请。

2)二等奖学金,奖金为1000/人,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3%,综合测评总分排在参评人数前7%者可提出申请。

3)三等奖学金,奖金为500/人,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综合测评总分排在参评人数前17%者可提出申请。

4)单项奖学金,奖金为300/人,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6%,分为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学业表现单项奖学金、文体活动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30%40%30%分配)。综合测评单项分排在参评人数前23%者可提出申请。

备注:个人荣誉称号的申报请参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进行上报。

二、时间安排

1024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院内审核、公示。

1024-25日,各学院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相关材料。

三、报送材料要求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汇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汇总名单》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到202061@gwng.edu.cn,纸质版报送到学生处教学楼F102余老师。

 

四、其他

1在奖学金评选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二)所学课程有不及格者。

(三)没有缴清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资料费者。

2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提出拟获奖名单,并以一定方式公示后将拟获奖名单上报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各类奖学金奖励办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3、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但以上奖项不可兼得。

 

温馨提示:学业优秀奖学金请各学院在1220日前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经费统一从学校奖学金项目支出。

 

 

附1、2: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名单和荣誉称号汇总.xls

附3: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