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李惠良发布时间:2023-11-03浏览次数:583

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优秀班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促进良好班风、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全体本科生班级(不含2023级)

推选名额:各学院按具有参评班级总数的20%推选参评名单。

(二)评选条件

参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手册》第三部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

(三)评选程序

1.申报

参评班级根据“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全面总结本班成绩和经验,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由辅导员审批后上报所在学院审核。

2.评选推荐

各学院审核材料,召开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会,按本学院参评班级总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班级,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17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科;

3.审核

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班级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二、优良学风班集体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在“先进班集体”中选出“优良学风班”,各学院按“先进班集体”推选数量的75%推荐参评;

2.学校在各学院推荐的名单中,评选出15个“优良学风班集体”。

(二)评选程序

1.提交创建“优良学风班集体”申请材料;

2.进行班级风采展示,评委投票,评选出“优良学风班集体”,在学校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进行颁奖。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将“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材料汇总后,纸质材料于11月17日前交学生处学生科;电子版以《**学院2022—202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名单》《**学院2022—2023学年度推选“优良学风班集体”名单》发送至邮箱112005@gwng.edu.cn。

 

附件:

XX学院2022-202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名单.doc

XX学院2022-2023学年度推选“优良学风班集体”名单.doc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班集体 优良学风班申报表.doc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集体”的通知.pdf

 

 

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