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住宿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阳发布时间:2026-03-2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保障学生人身与财产安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校外住宿及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学院要再次全面摸排已校外住宿学生信息,逐一登记学生个人信息、租住事由、租住地址、房屋性质、同住人员等内容并动态更新,全面掌握学生校外住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未向学院履行审批手续、未向学生工作部(处)履行备案手续的情形,建立并动态维护校外住宿学生数据库,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处)报送;精准掌握学生校外住宿地点、紧急联系人、生活条件及环境等信息,制定应急预案。

二、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各学院要教育引导校外住宿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强化安全防范与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学生按时到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防止校外住宿学生出现管理“真空”;辅导员要保持与学生及家长的密切联系,精准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与心理状况,督促家长履行陪护监管责任。

三、规范程序,严格审批。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有关要求,对确因特殊原因不宜在校集体住宿的个别学生,严格遵循“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签订责任书—学院审批—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备案”流程,规范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四、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学院要坚持一线工作法,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分工,杜绝教育管理工作出现空白点;充分发挥辅导员和班团干部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中的作用,畅通信息渠道,精准掌握实际情况。对未经批准擅自校外住宿的学生,学院要及时约谈,劝导其在限定日期内搬回校内住宿,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对经劝导仍拒不改正的,严格依据《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同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通报学生在校情况及私自校外住宿的危险性,争取家长理解与支持,家校协同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杜绝学生非必要私自校外住宿。

五、排查时间为3月27日至4月7日,请将统计表报送至邮箱108041@gwng.edu.cn。

附件1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doc

附件2:学生校外住宿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3:关于对擅自在校外住宿学生的劝诫告知书.doc

附件4:XX学院外宿学生统计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