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阳发布时间:2026-09-20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及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南国〔2026〕53号)和《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修订)》(南国〔2026〕44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审范围:在校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2.条件:

  满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南国〔2026〕53 号)第六、七条的条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审对象:在校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备注:2025-2026年度认定的贫困学生)。

  2.条件:

  满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南国〔2026〕53号)第六、八条的条件。

  (三)校长奖学金

  1.评审范围:在校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申请条件:满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修订)》(南国〔2026〕44号)第十条。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结合各学院参评学生人数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1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4

34

2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1

6

3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1

6

4

文化与传播学院

7

63

5

航空经济与工程学院

3

25

6

管理学院

5

78

7

计算机学院

4

38

8

教育学院

3

41

9

艺术学院

1

1

10

国际学院

1

1

 

合计

30

293

 

  三、评审基本要求、评审时间、提交材料

  (一)基本要求

  请各学院准确把握政策,依照申请条件,严格把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审时间

  请各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0月9日前提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余老师。

  (三)评审方案

  本次评审采取材料评审方式,评委现场审阅申报材料并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前20名获国家奖学金、第21-30名获校长奖学金;后续在公示期间将展示拟获得者的视频风采,供全校学生学习参考。

  (四)提交材料

  1.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1)纸质版材料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议纪要(纸质版)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报人作证材料纸质版1份,具体格式见附件4

  (2)电子版材料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报人作证材料电子版PDF,具体格式参照附件4;

  学生个人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横屏拍摄,内容涵盖评审要点或重点突出个人优势与亮点。视频内容应真实、精炼,形式不限,鼓励展现个人特色。

  2.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

  《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版》附件6电子版

  国家励志奖学金提交申请审批表提交要求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各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到学生处F102余老师,电子版发送到gwngzzzx@126.com。

  四、其他

  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但以上奖项不可兼得。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必须看完后再填写和审核).doc

附件2: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表.xlsx

附件4: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报人作证材料.doc

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6: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xls

南国44号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pdf

南国53号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