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阳发布时间:2026-10-13浏览次数:1625

2027届毕业生: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7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3个条件之一:(1)属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或属于特困人员;(2)属于持证残疾人;(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已享受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备注:专升本学生如在专科期间申领过,则本科阶段不能再申领。

三、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基本身份类证明。

(二)根据申请条件类型提供以下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

1.属于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并由政府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证件里须有毕业生本人姓名,如无则需提供县(区)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证明毕业生本人在补贴申请期限内享受低保待遇)。

2.属于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证明材料。

3.属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提供本人属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

4.属于特困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由县(区)级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5.属于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6.属于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本学制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三)学籍证明,属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信息查询。

(四)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提供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2026年10月13日-2027年4月30日(且在毕业证落款日期前)的规定期间,其中2026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为我校集中申报时间,自愿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填写补贴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向提交补贴申请。

五、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需准确填写毕业院校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否则无法提交至学校进行初审。

(二)毕业学年指从毕业证落款日期前推1年(包含毕业证落款日期当天)。

(三)毕业生未在毕业学年内的规定期间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补贴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本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或追回其所领取补贴,申请人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端口).docx

 

 

                   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