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和一流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刘宏超发布时间:2024-03-14浏览次数:13

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推进课程思政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2024半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和一流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下半年到期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非实践类)、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校级一流课程(含延期项目)(附件1)。其中,已获批为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无需参加本次校级项目的结项验收其省级项目结项验收结果视同为该项目结项验收结果;获批省级课程思政项目和省级一流课程的直接认定为校级项目结项验收通过

二、验收内容

1.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所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方案等完成落实情况,取得的建设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2.成果实证材料的支撑程度。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3.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验收方式与验收结果

1.本次验收采用项目负责人自查、所在单位审核、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课程类项目还将组织专家重点查看课程视频、资源建设及应用等情况。

2.对参加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通过结论下分为“优秀”、“合格”两个子结论(延期结项的项目不得评定为“优秀”);对评定为“优秀”的项目,按照学校规定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暂缓通过项目,依据专家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参加验收如仍不能通过检查验收者,取消校级建设项目称号;不通过项目,直接取消校级建设项目称号。

四、材料要求

1.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2附件3、附件4)。

2.佐证材料:实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电子版编辑成一个PDF且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纸质版装订成册提交;模板见附件4成果实证材料要求:

1)教研论文类: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

2)教材类:教材封面、版权页、参编人员说明页面、目录、正文3-5页;

3)证书:封面及内容;

4)其他能够说明项目实践效果的材料;

5涉及线上课程资源(如视频、案例库)等,请上传至网盘,并提供网盘链接和密码;如涉及课程辅助教学平台,请提供平台网址、供评审专家登录的账号和密码等信息

五、其他事项

1.不在本次应结项名单中的项目,需提前结项的可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申请结项。

2.有特殊情况未完成建设的项目,应详细说明原因、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填写《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6),经批准最多可延长建设期1年。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3.无故不按期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视同自动终止项目建设,予以撤项。

4.材料提交时间412日前,请各教学单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gwngjwc5610@163.com(每个项目单独建立文件夹后再统一打包),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


本文附件印发,请从教务处网站主页中查阅、下载。

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联系人:郑晶

校级课程思政项目和一流课程联系人:刘宏超

        联系电话22245610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rar

1.2024年上半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到期应结项目一览表

   2.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登记表

       3.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校级一流课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5.校级项目佐证资料汇编模版

   6.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7.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指标供参考

   8.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9.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推进课程思政实施方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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