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者:团委-蒋珊发布时间:2021-11-08浏览次数:394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实有35人

  1.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实有3人

  1.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实有5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召开日期为:

2021年11月4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1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1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1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1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1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1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1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1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1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1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1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1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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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经济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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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是

管理学院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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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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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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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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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旅游学院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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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是

是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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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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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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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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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是

是

是

教育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新媒体与国际传播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国际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是在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委员会的领导下,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委员会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的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二)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学校团委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的指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三)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会参加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习的中国(含港澳台)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本会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完成本会各项任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八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学期。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按以下原则产生代表: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以下简称: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学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九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委员会须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不得代替学生会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须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五人,可聘任学校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会主席团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根据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六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十一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配合学校团委指导学生会的专职副书记,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络、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院学生会属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学院党组织领导和所在学院团组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指导。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三人,工作人员一般为二十至三十人。

第十三条 学院学生会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学院学生会协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第十四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等形式听取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

每年对学院学生会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全校公开。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作风务实的学生,应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业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十六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遴选工作要面向广大同学,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七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六章 从严治会

第十八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要事项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十九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级、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应积极配合学校团委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评奖评优、评测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2021年11月4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刘诗颖

中共预备党员

管理学院

2019级

10/72

否

2

胡盈盈

中共预备党员

经济学院

2019级

7/46

否

3

吴卓钊

中共党员

经济学院

2019级

8/45

否

4

黄清怡

共青团员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2020级

35/207

否

5

吴筱南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0级

36/208

否

6

黄浩然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7

戚佩琳

共青团员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8

王晓静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9

陈诗桦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10

赖家华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级


否

11

李梓诺  

共青团员

新媒体与国际传播学院

2021级


否

12

梁泽丞

共青团员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13

蔡茵茵

共青团员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0级

6/56

否

14

梁莹

共青团员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15

郑晓宏

共青团员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16

蔡婷婷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17

黄恩妍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0级

7/166

否

18

张丽冰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0级

9/208

否

19

李丽娅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20

王一先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21

翁靖雯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级


否

22

李楠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级


否

23

蓝俐雯

共青团员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24

蔡佳妙

共青团员

教育学院

2021级


否

25

刘香楠

共青团员

旅游学院

2020级

10/34

否

26

吴丽云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27

封翔阳

共青团员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级


否

28

胡莉莉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29

陆金玲

共青团员

新媒体与国际传播学院

2021级


否

30

陶甜甜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0级

16/166

否

31

温峻纬

共青团员

管理学院

2020级

2/37

否

32

詹雯茜

共青团员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33

曹煜

共青团员

新媒体与国际传播学院

2021级


否

34

张浩川

共青团员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35

林秀兰

共青团员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2021级


否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产生办法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采取差额选举,差额比例应不少于20%,不得指定。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团委和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二)选举办法

1.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第八届委员会,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会第八届委员会共设委员15名,包括校学生会第八届主席团成员3名以及经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委员会委员12名。

3.本次学代会拟选举产生校学生会第八届主席团成员3名,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4名候选人;拟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委员12名,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15名候选人。

4.校学生会第八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团委和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校学生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由各学院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选举比例,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

5.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具有选举权,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大会选举时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代表,视为缺席,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正式代表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做任何标记。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选举时,填写选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票,视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7.本次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五名,计票人七名,由校学生会与各学院学生会从非候选人与非代表的学生干部中推选产生,经大会通过后,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8.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9.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方能当选。如果得到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最后一个应选名额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候选人的票数相同,则应对得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补选,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到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所缺名额在剩余候选人中按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行补选,但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接近应选名额即相差1—2名时,可不再进行补选。

10.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签字并宣布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全体代表宣布,当选的人员名单按得票数多少排列。

11.本选举办法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选举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后执行。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T1M9lfjdoYGVtZA1CHMzg

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14:3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术报告厅C201顺利召开。执行校长王华,党委书记许志超,副校长赵福春、杨永强、王心洁,党委副书记付鸿信出席会议。各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校团委全体老师、团学指导老师及93名学生代表、30名列席代表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大会主要议程:

(一)奏唱国歌;

(二)校领导致辞;

(三)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肖喆作第七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四)领导嘉宾及大会代表合影留念;

(五)审议通过学生会章程修订案(草案);

(六)审议通过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七)进行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竞选;

(八)审阅第八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料;

(九)进行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

(十)宣读计票结果及当选成员名单;

(十一)校团委书记致闭幕词;

(十二)奏唱团歌;

(十三)宣布大会闭幕。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学院团组织审核、校学生会资格审查确认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产生。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蒋珊

是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蒋珊

是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广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sw_xxb@gd.gov.cn

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