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大学生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引导和激励南国青年学子勇于创新、敢于拼搏,发现和培养有作为、有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同时为广东省“挑战杯”竞赛选拔作品,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根据往届比赛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申报要求
(一)大赛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致力于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积极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踊跃投身到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中,共设置五个类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类:分为人工智能组、网络信息组、生命科学与医药组、新材料组、新能源组;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类:分为农林牧渔组、电子商务组、旅游休闲组;
3.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类:分为政务服务组、金融服务组、消费生活组、医疗服务组、教育培训组、交通物流组;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类:分为环境治理组、可持续资源开发组、生态环保组、清洁能源应用组;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类:重点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分为文化创意与工艺设计组、体育竞技组、文化交流组、经济与贸易组。
(二)每个团队和个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含主要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赛道(组别),不得多报兼报,如团队和个人多报作品,将取消该团队或该个人所在团队的全部参赛资格。
(三)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的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效竞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不可报名参赛。
(五)大赛分为内地大学生参赛项目、港澳台侨大学生参赛项目两个类别。其中港澳台侨大学生参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广东学籍的港澳台侨生,且团队成员中广东学籍的港澳台侨学生人数须占团队总成员数的50%以上。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参赛项目作品中发布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言论,一经发现即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并追究所在学院责任。
(七)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网络复赛评审开始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八)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九)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十)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或预期成效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十一)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保证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对所研究动植物的繁衍、生长产生不利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名额分配
原则上,在校学生人数500(含)人及以下的学院:推荐作品不超过1项;
在校学生人数500-1000(含)人的学院:推荐作品不超过2项;
在校学生人数1000人-1500(含)人的学院:推荐作品不超过3项;
在校学生人数15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作品不超过4项。
五、推进步骤
(一)宣传及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1月7日)
确定申报办法,提出具体要求,下发正式文件。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做好宣传、组织、作品初审等工作。
各学院团委需在2025年11月7日17:00前将学院推荐作品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wngshsj2017@163.com。
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商业计划书和作品汇总表,需提交实名版(word和盖章PDF版)和匿名版(word版)两份,匿名版材料的项目申报表和商业计划书均需进行部分匿名处理(如:指导老师姓名,学院名称和其他有可能透露参赛学院及指导老师资料的信息)。
学院文件夹命名要求:xx学院+第十五届挑战杯申报材料。各项目文件命名要求:xx类别+队长姓名+作品名称。
(二)校级初评(时间: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28日)
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学院推荐的作品进行初评,择优选出15件作品进入校级决赛。
(三)校级决赛(时间:2025年12月11日)
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评的作品进行现场评选,届时会评出校级金、银、铜奖。
(四)省赛阶段(时间:2026年1月-2026年5月)
根据校级决赛的评奖情况推荐省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一项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对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教育、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水平具有十分的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将“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以学院为单位成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领导小组,加强赛事组织领导。
(二)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和普遍性,做好对参赛作品的组织、指导、初评工作。运用多渠道方式发布竞赛消息,广泛动员、全面发动,进一步扩大竞赛的参与面。认真做好各学院竞赛活动的相关工作,全面权衡,好中选优,遴选各学院优秀作品参赛。
(三)坚持宗旨,完善机制。各学院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各学院积极负责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活动的正常性开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运用多媒体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宣传工作,让广大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挑战杯”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使“挑战杯”的品牌在青年学生和社会上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优秀作品和典型团队,引导和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努力在校园中营造热爱学习、崇尚学术、追求真理、敢于创新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投身于校园学风建设工作。
七、特别说明
如本通知要求与团省委下发的本届“挑战杯”竞赛要求有出入的,以团省委通知要求为准。
附件:1.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pdf
2.附件2: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申报作品汇总表.xlsx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