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学生宿舍上网暂行管理条例

发布者:张晓娜发布时间:2018-10-08浏览次数:169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学生宿舍上网暂行管理条例

 

实施学生宿舍区上网的目的是培养学生上网的能力,以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为了规范学生上网行为,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一、管理组织

 

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主管学生宿舍区上网工作,负责制订学生宿舍区上网的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宿舍区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为学生统一开设账号。

有偿聘请若干学生担任兼职网络管理员,协助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做好如下工作:负责维护放置在学生宿舍楼的网络设备;负责向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报告网络使用情况,收集并反映学生用户意见;负责本宿舍楼网络用户的运维管理、用户咨询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网络管理

 

1.总则

学生入网需遵守《中国网络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校园网的规定和制度,服从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的管理。

2.入网管理

在册学生均可申请作为个人用户入网。申请入网者必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到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办理上网手续。学生毕业离校,个人账号予以注销。

3.运行管理

1)在网上发布信息应文明礼貌,体现中国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不允许进行人身攻击,不允许捏造事实散布谣言。

2)学生宿舍的网络仅适用于科研、教学和个人日常事务使用,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3)学生宿舍内每个网络端口只允许校园网用户使用。非校园网用户不得擅自使用网络端口,不得以任何理由连接到校园网。

4)宿舍楼内的网络设备(包括光纤、交换机、机柜、网络插口等)均属学校所有,未经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许可,不得操作、更改、拆卸、破坏,如造成设备损坏,须按原价赔偿并报学校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发现设备异常,请及时与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或本宿舍楼的学生网络管理员联系。

5)禁止架设DHCP服务器,如有违规禁止相应网络端口,情节恶劣者将予以注销上网账号并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6)禁止私自架设路由器,如有发现将没收相关设备。

7)每个用户只限使用一个IP(由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分配),对乱设、乱用IP地址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停止网络服务等处罚。

8)任何人不得向被禁止端口的宿舍拉线提供校园网接入,违反者将被暂停网络服务并要求作书面检讨。

9)在校园网上进行违规活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或其他用户正常使用者,给予停止其网络服务处罚,同时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10)网络管理员上门处理网络故障时,请用户提供必要的故障信息,不得阻挠、妨碍网管员工作。

4.收费管理

校园网各用户都应按时缴纳有关费用。对于逾期不交的用户,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将停止其网络服务。

5.网络安全管理

1)不允许利用校园网查找和散布黄色、反动信息,泄露国家秘密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2)不允许散布计算机病毒,利用校园网进行任何可能危害、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实验。恶意散布或使用病毒、攻击他人计算机或信息系统者,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不得窃取他人信息,不得盗用他人账号、IP地址,否则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将停止其网络服务,同时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于冒用校园网服务器IP地址的用户,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其网络服务;用户如有蓄意攻击或扫描校内各应用系统、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的行为,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有权停止其网络服务,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5)用户如有滥发数据包、改变校园网络结构的行为,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有权暂停其网络服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所有。

 

 

 

 

 

 

 

时间:Oct 8, 2018 9:02:00 AM   

 

录入者:平台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