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录入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7浏览次数:2530

 各单位:

    接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老师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及学科共建项目另行组织申报。

    (一)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生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项目申请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2日之后出生)。

   (二)后期资助项目

   资助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成果的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项目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

(三)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

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对所在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

   (四)岭南学术外译项目

   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以英文的形式翻译出版,范围包括:当代岭南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个领域,有关岭南发展变化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岭南传统文化、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具有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关岭南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其他适合向国外推介的有关岭南文化及学术发展的优秀成果。

   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在我省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中英文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

   申报的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是在国内已经出版的优秀成果,或是直接以英文写作且完成60%以上内容的著作;

   3. 计划以英文或中英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成果翻译或写作完成后,须报省社科规划办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

    二、申报说明

   (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二)在研的国家、中央各部委、广东省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2016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每一位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三)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10项,青年项目约50项,后期资助项目约15项,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约15项,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约5项。项目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

   (四)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原则上要求2至3年内完成。作为最终成果的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要求全文3万字以上,论文则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3篇或以上。

   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的申报成果可以是单本学术著作、专题论文集或系列学术丛书,总篇幅不少于10万字。

  三、申报办法

   (一)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登录“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详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岭南学术外译项目不需网上申报。往年已注册账号的请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新账号注册时请用实名,务必记住账号、密码。系统开通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8月30日中午12:00。

   (二)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请务必根据“系统使用说明”填写并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申请书》,提交后的申请书可以在系统关闭前进行修改,无需申请,填写完毕后请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申请书6份(A4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

   (三)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2份(含原件1份,附件2)、申报成果打印稿2份以及成果简介6份,成果和成果简介必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

   (四)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需提交《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6份(含原件1份,附件3),我校限报2项

   (五)申报岭南学术外译项目需提交《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6份(含原件1份,附件4),所翻译的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6份(其中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英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全文),与国外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等有关文件各1份,以及包含申请书和译稿或翻译样章电子版的电子光盘2张。如果项目申请者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还必须提供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申报岭南学术外译项目必须先与国外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

  四、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拟采用评审推荐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单位初审:各单位应对所申报项目组织初审,可由各单位或单位的科研团队、研究所具体组织。完成时间为8月10日。

   (二)上报学校:项目申请人根据单位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并于8月15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anguokeyan@sina.com,科研处汇总后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专家审阅。

   (三)学校评审:拟采用现场评审方式进行,拟定于8月20日9:00在学校行政楼309室,参加人员包括评审专家、项目申请人,请准时参加。同时,项目申请人须现场提供申请材料6份(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只需提供2份复印件)供评审用(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做好汇报准备(是否用PPT由自己决定)。

   (四)项目提交:项目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务必在8月30日12:00前完成网上填写并提交。所有项目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及成果复印件只需2份)于8月30日17:00前报送至学校科研处(行政楼205室),电子版发送至nanguokeyan@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于8月30日中午12:00关闭,请务必严格按本通知时间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者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学校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许军,电  话:22245525、13570037011

  

     附件:1.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2.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表

           3.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报表

           4.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6年7月3日

时间:Jul 7, 2016 4:58:00 PM   

录入者: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