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想创业又担心误了学业?寒窗苦读却反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对学校的奖惩不服却无处可说?时隔近12年,教育部首次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该《规定》共分七章,从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到学籍管理,从奖励与处分到学生申诉,都有详细的说明与规定,对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作出制度规范。
学习制度方面
①支持学生主修专业以外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 程、跨校修读课程和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
②鼓励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在线课程的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建设,不断创新校内、校外课程共享模式,畅通学习成果转移转化渠道。
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所获得学分,在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情况中断学业时,其在校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予以保留,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情况下,允许承认已修读课程的学分。
④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允许学生分段完成学业。
规范学生奖励和处分程序方面
①对实施奖励与处分的规则作了进一步完善。为保障奖励的公平,规定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拨、公示等制度。
②对学生处分的情形和程序做了补充和完善。规定了处分期限制度,健全学生处分的程序。规定学校做出处分前应当告知学生事实、理由与依据,保障学生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学校做出的重大处分决定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③加强了学生申诉制度建设,专门新增了学生申诉一章。要求学校进一步健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制度,明确了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权。
④增加了教育部门对学校行为的监管职责,明确省级教育部门受理学生申诉的规则。
规范办学的内容方面
①增加了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核及入学后复查的内容、操作方法,从制度上和操作上减少和杜绝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获得入学资格的可能性。
②健全了转专业、转学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对不得转学的具体情形和条款进行了整合和明确。
③规定学生应履行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的义务,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
④要求高校健全学习成绩管理制度,强调应当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
⑤将有关学历、学位证书管理的规定予以整合、规范。
专家来解读
新《规定》采取积极措施 鼓励支持学生创新创业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马怀德
新《规定》明确了“学生享有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的权利”,将高校作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责任主体。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此外,新《规定》还增设了三项鼓励学生创新创业的具体制度。一是将创新创业折算学分、计入成绩,二是建立了休学创业的弹性学制,三是设置了休学创业复学学生转专业制度。
新《规定》还设置了休学创业复学学生转专业制度。这一制度有助于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灵活结合,满足学生对教育选择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这也是大学教育主动适应学生需求、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着力培养应用型行业骨干的应有之义。
新《规定》体现了保障教育公平的理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郭为禄
新《规定》强化了高校对学生学籍管理的职责,如第九条关于入学资格审查的规定,一是将“复查”改为“审查”,二是对取消入学资格的规定更加严格,“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三是审查内容进一步明确,学校有据可循,有助于更好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此外,新《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明确“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求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强化了学校保障教育公平的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
《新规定》为高校加强法制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武汉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孙国胜
学生作为高等学校的构成主体,如何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必然成为高等学校加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规定既是对高等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也是对学生行为的规范和约束,进一步理顺了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明确了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为高等学校加强法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新《规定》为学校行使管理和处分权提供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 申素平
高校对学生行使管理和处分权时,特别是当其对学生的受教育权或其他基本权利有重要影响时,应当有法律依据,否则会受到学生的质疑乃至遭受合法性危机。通过立法规定学校的管理和处分权,可以为学校行使相关权力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新《规定》根据近年来高校学生管理的新形势,增加了若干条款规定,为高校行使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撤销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对学生采取必要措施等权力提供法律依据的支持。
资料来源于教育部网站、新浪网等
时间:Feb 19, 2017 11:01:00 AM
录入者: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