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接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老师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拟立项数量
(一)后期资助项目资助省内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成果的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
(二)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同时,必须由校学术委员会或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
(四)本年度申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或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的,不得同时申请后期资助项目。
(五)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约立项15项,每项资助5万元。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人于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所在单位。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3份(含原件1份)(附件1)、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3份及成果简介(活页)6份(成果打印稿和成果简介(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二)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交至学校科研处(行政楼205)。
(三)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四)学校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学校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许军 (020)22245525、13570037011
科研处
2017年6月14日
时间:Jun 14, 2017 2:28:00 PM
录入者:曾君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