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录入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06浏览次数:1742

学校各单位:

  根据粤教科办函[2017]40号及教社科司函[2017]14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7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4)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5)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我校限报1项。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填写《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于9月1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6份及申报成功和相关证明材料2份至学校科研处。
    2.学校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1项上报。
    3.9月6日前,获推荐项目的负责人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填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经费预算”;在《申请书》模板上填写“申报成果介绍”和“推荐人意见”,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告知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下载自动生成的完整《申请书》,签字后一式两份提交至学校科研处;(2)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成果(PDF版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连同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2.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3.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许军
    联系电话:22245525、13570037011
    科研处邮箱:nanguokeyan@sina.com
 
                          2. 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申请书
                                              
 
                                              科研处      
                                            2017年8月5日   

 

时间:Aug 6, 2017 1:39:00 PM   

录入者:曾君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