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213号)文件精神,我校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申请,各学院推荐审核,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拟评选出潘春影等205人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8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止。全校师生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具体、真实。
受理部门: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行政楼104室)
受理信箱:行政楼004号信箱
联 系 人:余老师
学生处
2018年9月30日
时间:Sep 30, 2018 10:02:00 AM
录入者:曾君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