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终期工作检查的通知

录入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19浏览次数:3318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南国〔2017〕86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终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第一批校级创新团队经过三年的建设,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终期工作检查主要通过对校级创新团队进行周期考核,检查其建设成果和成效,以期对创新团队作出调整或进行进一步的培育建设。
二、检查内容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南国〔2017〕86号)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校级创新团队在建设周期内至少共同完成下列成果或任务中的3项:
(一)成功申报副省级以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或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研究成果获市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
(三)获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在实际工作中产生较大影响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
(四)在学校规定的二类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
(五)团队成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申报2项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或4项市厅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课题研究按计划顺利进行;
(六)团队成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项目经费(不含学校项目配套和奖励经费、校级课题资助):文科类团队8万元以上,理工科类团队10万元以上;
(七)以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发表B3类(CSSCI扩展版)以上论文:文科类团队5篇,理工科类团队8篇;
(八)举办至少1次省级以上学术会议。
若校级创新团队在建设周期内未完成以上成果或任务中的3项,计为“不合格”。
三、检查程序
(一)前期准备
各科研创新团队做好工作检查准备,填写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终期检查表》,于11月23日前将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邮箱:13311088679@163.com。
(二)结果评定
科研处汇总材料,提交终期工作检查委员会评定本次检查结果和等级。本次终期检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完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南国〔2017〕86号)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的成果或任务中的7项及以上评定为“优秀”,5~6项评定为“良好”,3~4项评定为“合格”,3项以下为“不合格”。对检查评定为“不合格”的团队,视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暂停资助、撤销团队等处理。
 
 
  科研处  
2018年11月19日

 

 

时间:Nov 19, 2018 4:16:00 PM   

录入者:黄晓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