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卡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校园卡的使用
(一)凡持有本校发放的校园卡用户都自动成为图书馆的读者,可刷校园卡或电子借书证入馆及享受相关借阅服务。
(二)新生入学时必须先参加“新生入馆”专场培训,再统一开通校园图书借阅权限,可凭校园卡或电子借书证直接在本馆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三)图书馆网站或“南国商学院图书馆”微信服务号可使用查询借阅信息、续借、预约等服务。点击网站内“我的图书馆”会自动链接到图书检索平台,首次登录账号为工号/学号、密码默认为“Gwng+身份证后6位”,请及时更改密码。使用微信公众号查询业务需先关注并登录,初始账号密码和网站相同。
第二条 校园卡的管理
(一)读者初次使用校园卡时如果无法正常使用,请到文化广场二楼结算中心申请核对。校园卡的挂失、补办业务由财务处结算中心负责。
(二)校园卡上的个人信息,要保证照片和卡号等清晰可辨,否则,图书馆不提供借阅服务。
(三)校园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否则,造成丢书、赔书、滞还罚款等相关违约处罚均由卡主负责。
(四)违约罚款一律使用校园卡扣费,请读者及时核对账务信息,离开借还台后将不予更改。
第三条 校园卡的注销
(一)毕业离校时,将所借图书还清,缴清违约罚款后,图书馆会统一注销。
(二)读者因休学、退学、出国、进修等原因离开学校时,须持离校通知单,将所借图书馆的图书资料全部还清,缴清违约罚款,方可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