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永杰发布时间:2022-04-20浏览次数:795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我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以上且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以上的中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1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三)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胜任2门以上核心或主要课程讲授任务;

(四)近两年的教学年度考核均在本单位排名50%

(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骨干教师。

(六)入选学校“青年教师百人培养计划”的中青年教师优先推荐;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破格推荐。

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这次选派范围。

二、选派程序

(一)信息查询。有关访问学者项目信息(包括接收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登录“武汉中心”主页(htp:/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进行学校、学科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二)前期沟通。访问学者申请者应自行与志愿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了解访学具体要求、接收意愿、下学年工作有关安排、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学习、生活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2)

  (三)单位择优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四)学校审核推荐。教师发展中心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批并上报省教育厅。

(五)省教育厅审核。根据全省申报情况,对照《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省教育厅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后报送“武汉中心

(六)“武汉中心”协调。按照申报人填写的志愿,“武汉中心”协调各接收高校。约在7-8月,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七)签订协议。被录取人员与学校签订协议并办理派出手续。

(八)报到访学。9月,访问学者凭接收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报到访学。

三、有关要求

(一)实施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是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发展潜力大、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要积极协助申请者做好申报前与导师的沟通工作,提高校选派人员的录取率。

(二)申报人所选拟访问学校必须为武汉中心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中所列高校,填报未在系统内高校将无法投递志愿。如拟访问学校有设定填报其他申报系统,申报人还需同时按照拟访问学校要求向拟访问学校提交申请。(请申请的教师务必先查看拟申请高校的访问学者招生简章,注意访学高校接受申请的截止时间和申报要求,部分高校需要网上申请,如有类似要求的,请申请人一定要同步进行,勿错过访问学校的申请时间。)

(三)访问学者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学年(预期为20229月—20237)国内访问学者资助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四)访问学者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所在地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和访问研修工作。

(五)访问学者访学期间相关待遇按照《广外南国商学院国内访问学者选派与管理办法》(南商[2017]174号)执行。

(六)请学校各单位于427周三前将《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2022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纸质版需签字加盖公章)报送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110室)。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国内访问学者”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102025@gwng.edu.cn。(只接受各单位统一报送的材料,其他形式不予接受)。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20-22245020。请申报者加入广外南国2022访问学者qq群:626836042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3.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4.2022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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