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支持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支持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试行办法》及其修订条款印发给你们,请参考以下附件,认真贯彻执行。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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