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16]12号)要求,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员工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语学科专项”设立原则
(一)“外语学科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类型,由省社科规划立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并进行管理。
(二)“外语学科专项”旨在促进我省高等院校外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将适当加大对粤东西北高校外语教学与科研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省外语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外语学科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四)“外语学科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资格
(一)学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四)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
(五)各二级学院限报2项、其他部门限报1项,学校在各单位报送项目中按规定遴选2项上报(省社科规划办要求)。
三、申报范围
外国文学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文化与跨文化研究、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研究、外语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国家外语语言战略、外语与区域经济建设等,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题目自拟。
四、研究成果及时间要求
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系列论文和专著三类。系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3篇(含)以上;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要求全文3万字以上。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
五、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立项15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10项,每项资助3万元。
六、申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及其他部门于2016年5月20日前按申报限额报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申请书》一式6份至学校科研处(行政楼205),电子版打包发送至nanguokeyan@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外语学科专项”由各相关部门组织申报,学校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许军,
科研处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