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单位: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鼓励全校师生在课外积极参与专业课外实践教学及课外实践活动。现就报送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课外实践教学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从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出发,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课外实践教学活动并制定详细的实践工作计划。
二、各教学单位每学年申报计划量,按每学期偏重自行调配。每学年计划总量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课外实践教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内的实践性教学及其他非专业类学生活动不列入课外实践教学计划。经各教学单位审核,并报教务处及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在开展过程中请根据实践性质认真填写《课外实践教学活动登记表》、《实践教学(课堂外)申请表》及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收集,以备学期末课时量的申报、审核。
四、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调配好各项课外实践教学活动的指导老师,组织学生参与,使本单位师生都能参与到课外实践教学活动中去。
五、请于2016年3月25日之前将《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课外实践教学计划表》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六、上述材料均需纸质版及电子版。
联系人:周平锋 联系方式:2224513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8日
时间:Mar 10, 2016 10:00:00 AM
录入者:应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