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获奖成果完成人: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南国院[2012]102号)和《关于公布第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南商[2016]176号)文件,现对第二届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给予奖励。现将奖金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二、发放办法
成果完成人填报《第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奖金发放表》(需各参与分配老师签名)(见附件2),并报送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财务处,再经财务处办理,统一发放至工资卡里。
校级教学成果奖奖金的分配,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在总奖金数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本成果各参与人对成果完成贡献大小等情况自行决定,并得到该成果各完成人的签字认可。
三、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于1月4日前将《第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奖金发放表》(一式一份)交教务处。
联系电话:22245610,联系人:李 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教务处
2016年12月29日
时间:Dec 30, 2016 8:57:00 AM
录入者:吴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