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本学期办理课程重修、补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补修的对象
1.经补(缓)考后仍不合格的或未办理补(缓)考手续缺考(旷考)的学生必须重修课程。
2.因考试作弊,成绩被认定为 0 分的或在课程考试资格审核中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必须重修课程。
3.因转专业、出国交流学习、休学复学等原因有未修过课程的学生可申请补修课程。
二、重修、补修教学及考试
(一)重修分为编班重修、跟班重修和在教师辅导下自学重修三种形式。
1.编班重修:仅限于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及大学外语教育必修课程。选择编班重修学习的学生人数达30人(大学外语教育必修课程20人)的课程,单独开设重修班。未达到单独编班人数,学生可选择跟班重修或在教师辅导下自学重修。一门课程,学生只能参加一次编班重修学习。本学期的学习时间为第二周到第十二周(共11周),并于第十三周安排考试。(见附件1)
2.跟班重修:由开课单位将已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编入低年级相同课程所在班级跟班修读,根据学校考试安排参加编入班级的期末考试。
3.在教师辅导下自学重修:因重修课程与现选修课程时间冲突,学生因参加毕业学习或结业生因参加工作无法回校参加正常课堂教学活动的,由开课学院将其编入相应班级,学生采取自学、教师辅导答疑的方式进行重修,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
(二)补修需随堂进行课程学习,课程考核与跟读所在班级的期末考核统一安排。
三、办理重修、补修的时间及流程
1.办理时间
本学期课程重修、补修办理的时间为2月20日(周一)—2月27日(周一)。
2.办理流程
学生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2)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课程补修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本人成绩单及本学期课程表,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并交开课单位审批。
3.各开课单位上交材料时间安排
各开课教学单位将重修、补修学生名单汇总后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修学生课程信息表》(见附件4)于3月13日(周一)前交至教务处。
四、注意事项
1.所有重修、补修课程申请仅限于本学期开设课程。
2.选择重修、补修时,如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出现课程名称、学分、课程属性不一致的情况,由开课单位指定一门与内容相近的课程进行重修、补修。
3.学生的补修课程如与现所修读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而不能随堂参加课程补修的,可在2月20日—3月3日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课程免听申请表》(见附件5),经所在教学单位和开课单位审核通过后办理补修课程免听。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应越 联系电话:22245811 办公地点:行政楼21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九日
时间:Feb 20, 2017 3:51:00 PM
录入者:吴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