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保证项目顺利结题验收,学校将组织开展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一般类)(附件1)。
检查内容: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下阶段工作计划及思路、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二、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填写《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中期检查报告应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数据要求准确,文字材料尽量简明扼要。
2.各项目所在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检查工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3.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应根据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项目建设,予以撤项。
4.4月3日前,请各教学单位于将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780604895@qq.com邮箱。
联系电话: 22245610,联系人:李捷。
附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1日
时间:Mar 1, 2017 11:38:00 AM
录入者:吴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