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班级:
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办理重修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的对象
1.经补(缓)考后仍不合格的或未办理缓考手续,缺考(旷考)的学生必须重修课程。
2.因考试作弊,成绩被认定为 0 分的或在课程考试资格审核中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必须重修课程。
二、重修教学及考试
重修分为编班重修、跟班重修和在教师辅导下自学重修三种形式。
1.编班重修:仅限于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及大学外语教育课程。选择编班重修学习的学生人数达30人(大学外语教育必修课程20人)的课程,单独开设重修班。未达到单独编班人数,学生可选择跟班重修或在教师辅导下自学重修。一门课程,学生只能参加一次编班重修学习。本学期的学习时间为第二周到第十二周(共11周),并于第十三周安排考试。(附件1)
2.跟班重修:由开课单位将已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编入低年级相同课程所在班级跟班修读,根据学校考试安排参加编入班级的期末考试。
3.在教师辅导下自学重修:学生因重修课程与现选修课程时间冲突或因参加毕业学习或结业生因参加工作无法回校参加正常课堂教学活动的,由开课学院将其编入相应班级,学生采取自学、教师辅导答疑的方式进行重修,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
三、重修办理
1.办理方式
(1)跟班重修采取正方系统网上选课的方式,不需填写重修课程申请表。如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出现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课程属性不一致而导致学生无法进行系统选课的情况,由学生自行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4)附本人本学期课程表,由开课单位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指定一门内容相近的课程进行重修并编入相应课程班级,组织学生进行跟班重修。
(2)编班重修和在教师辅导下自学重修采取提交重修报名表的方式办理。
2.办理时间以及流程
(1)符合办理课程重修条件的学生核对重修课程信息表(附件2)后,结合本人情况选择课程重修形式。
(2)跟班重修网上选课分为两轮进行,第一轮选课时间为2017年9月5日(周二)17:30——9月7日(周四)22:00。第二轮选课时间为2017年9月9日(周六)8:00——9月10日(周日)22:00,具体选课流程(附件3)。
(3)编班重修和在教师辅导下自学重修办理时间为2017年9月5日(周二)——9月8日(周五)。学生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4)附本人本学期课程表,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并交开课单位审批。
四、各开课单位上交材料时间安排
各开课单位将编班重修学生和在教师辅导下自学重修名单汇总后填写《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学生课程安排表》(附件5)于9月13日(周三)前交至教务处。学生重修名单及课程安排由教务处汇总整理后公布。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应越 联系电话:22245811 办公地点:行政楼21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时间:Sep 5, 2017 10:22:00 AM
录入者:吴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