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及《关于公布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17年度校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结题验收工作,2017年度国家级大创项目及已申请延期半年大创项目可不参与此次结题验收。现将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省级大创项目(见附件1)
1.结题项目需提交材料(上交材料时按此排序):
(1)结题验收书(附件2);
(2)项目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格式要求见附件3);
(3)项目介绍(附件4);
(4) 项目成果(对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标准》<附件5>)。以论文结项,需提供论文公开发表刊物原件,并在刊物目录用红笔划出,论文题目等信息。
2.按要求,省级以上结题项目须进行答辩验收。我校因条件限制拟进行抽选答辩形式,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本次的结题项目抽样进行答辩验收,并填写好答辩记录,签署学校专家意见。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答辩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
4.经费资助及使用:项目实行分阶段报销,立项完成可报销30%,中期检查完成可报销50%,项目结题完可报销20%(含教师指导劳务课时)。
5.尚未达到结题标准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项目负责人须提交《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017年修订)》。已申请延期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延期;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为2015级学生的,如因毕业不能完成,应及时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为非应届毕业生(最好是项目组成员),新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成员调整申请表(以上表格统一使用《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017年修订)》<附件6>);既不按期参加结题验收又不及时申请延期的项目,将暂停拨付经费直至终止项目。
6.请项目指导教师指导项目组成员在11月12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填写,并一式两份上交学院,一份学院留档,一份由学院统一于11月16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12叶老师处),电子版文件材料打包命名为“2017年度省大创项目结题验收<项目编号>”发至1010550178@qq.com邮箱。
二、2017年度校级大创项目(详见附件7)
1.教学单位参照以上省级大创项目有关结题要求对校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审核完毕后,填写《 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8),并于11月16日前将一份纸质版《 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汇总表》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12叶老师处),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1010550178@qq.com邮箱;其他电子及纸质结题材料(《结题验收书》、《项目总结报告》等)均由学院自行存档保管。
2.请各学院认真开展校级大创评审工作,学校将对所有校级项目电子及纸质结题材料进行抽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3.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
4.项目建设经费资助及使用:项目实行分阶段报销,立项完成可报销30%,中期检查完成可报销50%,项目结题完可报销20%(含教师指导劳务课时),2017年校级项目经费由各学院从教学专项经费中“实践教学”经费项目中支出,请各单位做好相关记录。
5.校级项目不可延期。
三、所有材料均由教学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递交。
(联系人:叶才珩,赵敏,罗惠铭; 电话:22245806,22245827)
1. 关于公布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 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结报告格式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介绍
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题)标准
6. 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017年修订)
7. 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8. 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24日
时间:Oct 24, 2018 3:17:00 PM
录入者:叶才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