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2015级学生重修(补修)课程考试于5月25日至5月3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定重修(补修)考试的学生名单及课程
请各教学单位在4月26日前上报本学期2015级学生中办理重修(补修)学习的学生名单及课程。
二、组织安排
1.公共课重修(补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5月25日;专业课(考查课)重修(补修)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教务处规定的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为5月26日-30日,并于5月14日前将专业课重修(补修)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5月17日向全校公布重修(补修)考试安排表。
2.考试时间
场 次 | 考试时间 | 场次 | 考试时间 |
第一场 | 5月25日(星期六)08:10—10:10 | 第七场 | 5月26日(星期日)14:30—16:30 |
第二场 | 5月25日(星期六)10:15—12:15 | 第八场 | 5月26日(星期日)19:00—21:00 |
第三场 | 5月25日(星期六)14:30—16:30 | 第九场 | 5月27日(星期一)14:00—16:00 |
第四场 | 5月25日(星期六)19:00—21:00 | 第十场 | 5月27日(星期一)19:00—21:00 |
第五场 | 5月26日(星期日)08:00—10:10 | 第十一场 | 5月28日(星期二)14:00—16:00 |
第六场 | 5月26日(星期日)10:15—12:15 | 第十二场 | 5月28日(星期二)19:00—21:00 |
3.试卷印制与保管。重修(补修)考试的试卷必须经教学单位命题负责人、命题审核人再次审查,确认无误后由教学秘书于5月23日前完成印制。考卷统一交由教务处保管。
4.重修(补修)成绩报送与录入。《重修(补修)课程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阅卷教师在考后三天内将其中两份交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开课教学单位,一份自己保留,并将批阅的试卷交教学单位教务秘书保管。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于5月30日前将一份成绩登记表交教务处,并将重修(补修)考试成绩录入系统。
四、其他要求
1.需使用实验楼语音室或机房进行重修(补修)考试的课程,请安排在5月27日-28日下午。
2.本次重修(补修)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各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提前通知到相关学生,确保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3.请特别注意提醒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提醒考生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作弊者,一切查实,严格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联系人:潘燕敏 电话:2224553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教 务 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时间:Apr 1, 2019 4:07:00 PM
录入者:吴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