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班级:
由于受疫情影响,本学期我校采取“开学不返校,停课不停学”的方式开学。根据本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安排,现将学生办理课程重修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办理条件
凡是本学期已开设的课程,且符合以下情况者可以办理重修:
(一)经补(缓)考、重修后仍不合格的学生。
(二)未办理缓考手续,缺考(旷考)的学生。
(三)因考试作弊,成绩被认定为无效的学生。
(四)在课程考试资格审核中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
二、重修的形式及教学安排
重修分为编班重修、跟班重修、在教师辅导下自学重修(以下简称自学重修)共三种形式。
(一)编班重修
编班重修仅限于重修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及大学外语教育课程。
本学期编班重修拟开设《微积分2》、《线性代数》、《概率论》、《大学英语2》、《第二外语:英语2》共五门课程,相关上课时间及任课教师等信息请参考《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编班重修拟开设课程安排》(附件2)。本学期编班重修课程学习时间为第二周到第九周(暂定,后续再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做出调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办理编班重修,选择编班重修学习的学生人数达30人(大学外语教育必修课程20人)的课程,单独开设重修班。未达到单独编班人数,则安排学生填表办理“跟班重修”或“自学重修”。
(二)跟班重修
由相关开课单位将已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编入低年级相同课程所在班级跟班修读,根据学校考试安排参加编入班级的期末考试。
(三)自学重修
学生因重修课程与现选修课程时间完全冲突或因参加毕业实习或结业生因参加工作无法正常参加课堂教学活动的,可由学生本人填写《课程重修线上办理登记表》(附件3),并由相关开课单位将其编入相应班级,学生采取自学、教师辅导答疑的方式进行重修,且按时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
三、重修的办理时间
(一)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办理时间(编班重修、跟班重修)
2020年3月13日(周五)14:00—3月17日(周二)22:00
(二)填表线上办理时间(自学重修、由开课单位指定相近课程重修):
2020年3月13日(周五)14:00—3月20日(周五)17:00
四、重修的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办理(编班重修、跟班重修)
办理编班重修、跟班重修的学生,需在2020年3月13日(周五)14:00—3月17日(周二)22:00通过电脑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的方式办理。由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的重修选课模块在使用手机时存在无法兼容问题,手机登录无法正常选课,本方式只限学生用电脑登录系统办理。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系统重修选课,选课时间结束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办理编班重修、跟班重修操作流程》(附件4)。
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办理编班重修、跟班重修的学生,安排在第二周开始线上上课。
(二)填表线上办理(自学重修、由开课单位指定相近课程重修)
1.学生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办理重修时遇到以下情况者,可采取填表线上办理的方式办理跟班重修或自学重修:
(1)学生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报名跟班重修时,因课程上课时间冲突而无法参加课堂学习的,学生需下载并填写《课程重修线上办理登记表》(附件3),选择“自学重修”。
(2)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出现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与需重修课程不一致,导致学生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报名跟班重修时无法找到应重修课程的,由开设重修课程的教学单位指定一门相近课程供学生进行重修学习,学生下载并填写《课程重修线上办理登记表》(附件3),选择“跟班重修”或“自学重修”。
2.填表线上办理跟班重修、自学重修具体流程:
(1)学生本人下载《课程重修线上办理登记表》(附件3)。
(2)学生本人进入相应课程开课单位办理重修咨询QQ群(群号见附件6),做详细咨询后,在教学秘书老师的指导下填写《课程重修线上办理登记表》(附件3),并在3月20日(周五)17:00前发给所在班级的班长。
(3)各班班长收集本班《课程重修线上办理登记表》(附件3),并在3月20日(周五)23:00前以班为单位将汇总后的报名信息以邮件方式发至学生所在学院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6)。学生填表提交的重修申请,需由各开课单位进行集中审核。各班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截止后,各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汇总本单位各班学生提交的线上办理重修课程信息表,并在3月23日(周一)前将跨单位开设的线上办理重修课程信息表及时发给相应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
(5)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在3月25日(周三)前汇总并审核本单位线上办理重修课程申请信息表,报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定。
(6)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在3月26日(周四)前将线上办理重修课程信息表报教务处,并告知相关任课教师线上办理重修课程的相关学生信息。
(7)教务处收集并汇总线上办理重修课程信息表,并在3月27日(周五)前将名单返回给各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线上办理重修课程信息表通知相关学生。
(8)学生在收到各开课单位返回的已通过审核的线上办理重修课程信息表后,统一在3月29日(周日)前进入由各开课单位安排的重修课程“课程学习QQ群”, 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
(9)填表线上办理“跟班重修”的学生按照课表相应时间在第三周开始线上上课。
五、重修课程学习安排及要求
(一)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办理编班重修的学生,安排在第二周开始线上上课。
编班重修系统选课时间结束后,3月18日(周三)教务处从系统中导出所有报名编班重修的学生名单,并由相关开课单位通知到任课教师。学生根据已在系统上选的课程,参考《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编班重修拟开设课程安排》(附件2),在3月18日(周三)入群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在第二周开始按编班重修上课时间上课。
(二)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办理跟班重修的学生,安排在第二周开始线上上课。
跟班重修系统选课时间结束后,3月18日(周三)教务处从系统中导出所有报名跟班重修的学生名单,并由相关开课单位通知到任课教师。学生根据已在系统上选的课程,参考《全校课程在线教学安排统计表》(附件5)中相应重修课程的“课程学习QQ群号”,在3月18日(周三)入群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并按照课表相应时间按时上课。
(三)填表线上办理跟班重修的学生,安排在第三周开始线上上课。
学生填表提交的重修申请,需由各开课单位进行集中审核。学生在收到各开课单位返回的已通过审核的线上办理重修课程信息表后,统一在3月29日(周日)进入由各开课单位安排的重修课程“课程学习QQ群”,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
(四)学生未经批准自行重修或未经批准擅自进入相关线上课程班级或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重修班级的,其重修课程考核成绩不予认定。
(五)在线上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应举止文明,不讨论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不发表不当言论。
六、重修成绩及学分认定
(一)学生重修考核及格,由任课教师或辅导教师根据学生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评定综合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重修成绩一栏,给予相应学分,课程绩点记为1.0。
(二)因考试作弊而重修的课程,重修考核成绩最高按60分计,给予相应学分,课程绩点记为0。
附件: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可办理重修学生课程信息表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编班重修拟开设课程安排
3.课程重修线上办理登记表
4.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办理编班重修、跟班重修操作流程
5.全校课程在线教学安排统计表(全校课程表)
6.各教学单位线上办理重修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