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按建设目标、内容、计划实施,增强高层次教学成果奖申报的竞争力,学校将对2022年度立项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13项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对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和《建设成效量化指标(台账)》,重点检查自立项以来,取得的成果、目前存在的不足及原因,以及下一步的计划和举措等。
三、工作安排
1.项目自查。各项目总结立项建设后建设成果,填写《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2023年)》和《建设成效量化指标(台账)中期检查表》报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报教务处。
2.专家评审。教务处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包括通过或撤项、个别项目整合建议等。
3.教指委审议。评审结果提请教指委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于5月8日前报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2023年)》和《建设成效量化指标(台账)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wngjwc5610@163.com。
2.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视同自动终止项目建设,予以撤项。
联系人:李捷、刘宏超,联系电话:22245610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rar
1. 关于公布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 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2023年)
3. 建设成效量化指标(台账)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