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现开展我校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进行立项建设,旨在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独立自主地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
各类项目结题标准详见附件3。
三、项目推荐
(一)申报数量
我校拟设立校级大创项目130项。在此基础上,将从中择优推荐32项参评省级建设项目、10项参评国家级建设项目,实际立项数量将根据整体申报情况进行调整。省级、国家级项目最终立项建设名单以广东省教育厅、教育部立项公布文件为准。
各学院申报的校级大创项目总数须达到附件4所列出的配额,如未达到,将按比例核减该学院省级大创项目的推荐名额。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面向2023级、2024级学生申报,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主持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限1项,校级项目不超过2项。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填报时,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2.申报者需保证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3.学生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所申请项目研究有浓厚兴趣,可承担项目至结题验收,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4.如近三年指导项目中有结题验收不通过的教师,不得再担任本次项目申报团队第一指导老师。每名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当年指导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同时每名指导教师当年指导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三项。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承担的项目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不能再次申报。
5.各学院审核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6.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他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三)项目建设时间要求
校级、省级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省级项目可申请延期半年,校级项目不得延期;国家级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不得延期。省级项目申请延期的项目,项目结项时需要参加线下答辩。
(四)优先条件
1. 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 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3. 优先支持与产学研、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4. 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5. 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以项目为导向,学生可跨院系及专业组队,亦可根据项目需要邀请其他教学单位及部门老师作为指导老师。
6. 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的项目。
(五)材料提交
1. 学生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13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的电子版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附件1的纸质版一式两份(1份学院存档,1份由学院汇总后交至教务处)一并提交。
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版时,附件1、附件2请分别按以下格式命名:
附件1: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申报表
附件2: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信息表
2. 学院报送
各学院汇总后,于4月15日前将各项目的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的附件2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211034@gwng.edu.cn;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的附件1、附件2各一份)交至行政楼212室。所有材料均由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递交。
学院汇总后发送电子版时,需将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2026大创项目材料-项目数量;邮件主题请与压缩包名称一致。
四、其它事项
(一)项目资助。结合我校质量工程管理的要求,大创项目由学校自有资金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大创项目的管理,积极为学生训练与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并按要求做好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
(三)在总体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各学院可制定符合本单位校级大创项目的实施方案。
(四)鼓励与乡村振兴、公益创业、红色教育、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及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上的相关通知公告。
联系人:谢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 020-22245806
附件:
关于报送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项目的通知.zip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题)标准
4. 2026年度广外南国商学院各学院申报校级大创项目配额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务处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