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张懿发布时间:2019-09-20浏览次数:54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科协通知,为做好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给有参评意向的教职工充足的准备时间,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预通知如下:

、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提名)渠道名额

(一)单位推荐

按上级科协要求,我校科协可推荐候选人1-2名。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1名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候选人须获得3名或3名以上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书面材料(部分)

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学校科协将视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人员进行遴选或论证评审。

因此次通知为预通知,请符合条件、有意向参评的教职工及时与科研处联系,以便获取更多资讯并进一步开展工作。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17:00。联系人:张懿、于恩泽;电话:22245027。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会签稿)

 

科研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