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陈丹红司长畅谈“极地国际治理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者:科研处-张懿发布时间:2022-03-25浏览次数:134

324日下午,极地中心学术论坛2022年第3期(总第19期)通过“腾讯会议”网络平台开讲,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高级工程师陈丹红担任主讲人,畅谈 “极地国际治理相关法律问题”。我校督学顾也力出席论坛并致辞,论坛由极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刘兰凤主持。

参加会议的有中心专兼职研究员,极地与空港研究会学生,另外还有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科学院战略研究院、山东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苏州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海南大学和呼伦贝尔学院等10余所高校和研究单位的研究人员。


督学顾也力致辞


督学顾也力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我校极地问题研究中心的概况和发展历程,并诚挚地向陈丹红老师发出莅校指导的邀请。同时也表达了对本场学术论坛的高度期待,希望与会师生抓住此次珍贵的学习机会对极地国际治理相关法律问题有更准确、更清晰、更全面的理解,为今后开拓研究领域提供新思路。


陈丹红老师做讲座


陈丹红老师的讲座主要从中国极地工作概况、极地国际治理体系、中国南极立法进展三个方面展开。

首先,陈丹红老师通过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极地事务的多次重要指示,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安全法》《中国的南极事业》白皮书 、《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的颁发,来阐明我国参与极地事务的总体立场、基本原则、主要的政治主张、发展状况及对国际社会做出的贡献,清晰地勾画中国极地工作的定位,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也说明中国是极地事务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接着她从历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监测、生物资源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南极事务、北极事务方面全面细致地介绍了中国的极地工作状况

然后,她从应对气候变化对海洋的影响、生物多样性公约、南极海洋保护区、联合国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以及联合国2030议程-可持续发展目标14等全球海洋治理的大背景下,分析了南极、北极治理的现状、特点、国际组织、涉及的法律框架以及热点问题。

关于南极治理问题,陈老师先简要介绍了南极条约体系包括《南极条约》《南极海豹保护公约》《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南极矿产资源活动管理公约》《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以及相关会议通过的措施、决议、决定及其他指导性文件体系。参与南极条约体系活动的主要国际组织有南极条约协商会议(ATCM)、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南极研究科学委员会(SCAR)、国家南极局局长理事会(COMNAP)。接着深入分析了南极条约体系发展经历的四个阶段以及目前南极条约体系下的五个热点问题。

对于北极国际治理问题,陈老师认为依然呈碎片化态势,存在着一系列待解决的热点问题。例如,北极航道法律地位、利用和开发问题;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问题;中北冰洋公海渔业问题;北冰洋外大陆架划界问题等。我国应抓住北极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应对北极变化带来的挑战,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据陈老师介绍,中国的南极立法已列入人大立法计划。南极立法属于域外适用的法律,在制定的工作中既要充分用足条约体系赋予的有关权利和制度空间又要精准转换义务性的条款、履行国际义务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发展,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兼顾的平衡;既要保障国家南极活动优先,又要兼顾其它主体的南极活动。总之,在极地工作中应该有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主动塑造良好的内外环境在认识极地、保护极地和利用极地中有中国方案。

讲座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在自由交流环节,与会教师纷纷留言与陈老师探讨极地国际治理相关学术问题,气氛热烈。陈老师的讲座全面深入、逻辑性强、既有知识普及,又有问题的探讨,既可以开拓视野,丰富知识,同时又能激发研究思维的火花。据悉陈丹红老师现任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司长。(极地问题研究中心实习生 张敏怡 科研处 张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