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张懿发布时间:2023-09-13浏览次数:108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专项申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专项全省拟立项3项,每个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根据《通知》要求,我校限报2。项目资助经费由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拨付。申请人须结合本年度参考选题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参考选题如下:

   1.人大以法治方式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研究;

   2.设区的市立法创新实践与经验研究;

   3.加强地方人大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研究。

   以上参考选题以外的研究项目不受理申报。


   

    二、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本次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20248月前,各课题组提交中期研究报告或其他与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

   结项时须提交如下成果:不少于3万字的高质量研究报告或在南大、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8000字学术论文2篇。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免于鉴定结项: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2000字;

   2.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杂志发表4篇以上(含4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3000字。


   三、申报人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是从事相关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项目申报人根据参考选题选择申报,研究项目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的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97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填报方式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专项申请书》《活页》,在系统提交后由科研处审核。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91510:00—926日中午12: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校内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26日15:00,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书》7份,《活页》6份(均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2.电子申报材料以系统导出为准,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所在单位意见以肯定语气录入,原提示内容不可删除。


联系人:吴艳琪 许军

电话:020-22245525

邮箱:kyc01@gwng.edu.cn

 

附件:(详见OA系统)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科研处  

202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