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办理广外图书馆借书证的通知

发布者:网信中心-洪晓玉发布时间:2022-09-16浏览次数:209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馆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的能力,扩大文献资源渠道,我馆已于2019年10月办理第一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图书馆借书证。现与广外图书馆进行了沟通与协商,为我校有需要的教职员工集体办理第二批借书证,已办理的老师无需再次办理。持证教师可以使用广外图书馆丰富的馆藏资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广外图书借书证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我校读者凭图书借阅证可借广外图书馆中文图书10本、外文图书5本,借阅期限为30天,不可续借和在架预约。

(二)读者须刷证(卡)进馆,并遵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图书馆读者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办理图书借阅证者不得进馆。

(三)读者借阅需遵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防疫规定。

(四)图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转借、涂改等违规行为,图书馆有权收回读者借阅证,并不再给予办理。

(五)图书借阅证使用范围包括中、外文图书借阅区、报刊阅览区、公共自修区。多媒体机房、自助借还系统、自助文印系统、外语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基地图书室等,因涉及校园一卡通收费管理及校园统一身份认证等原因,暂时无法开通直接使用,如有需要请咨询广外图书馆办公室协调处理。

(六)在借图书催还规则:南国商学院教职工读者所借图书,如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校读者预约,读者需在催还邮件发出之日起一周内归还催还图书,否则系统将登记读者违规一次,并暂停读者借阅权限一个月。累计违规三次,图书馆将收回违规读者借阅证。

(七)请妥善保管图书借阅证,如有遗失须及时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图书馆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持证读者负责。

(八)持证读者离职时,读者应还清所借图书资料、缴纳超期滞纳金,退还图书借阅证,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二、申办资料提交方式

(一)申办所需资料

1.申办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详见附件);

2.小一寸照片1张(非电子版,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二)提交方式

1.行政部门人员把资料直接提交至图书馆综合服务部;

2.学院老师的资料由学院的图书馆信息员进行汇总再提交至图书馆综合服务部。

(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图书馆联系方式

联系人:综合服务部胡老师     

联系电话:22245974

邮箱:108127@gwng.edu.cn


图书馆

       2022年9月16日


下载附件:南国商学院在职教职工申办广外借书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