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7年版)工作,2017年版人才培养方案在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可根据专业建设需要进行局部微调或保持不变,本次审定后的版本将执行3~5年。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发动教师开展深入讨论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尤其是相关专家的意见,高质量完成此次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工作。国际班、小语种试点班的人才培养方案由所在学院统筹审定。经审定的人才培养方案由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汇总,编印成册后颁行,自2017级起施行。
2.此次人才培养方案审定以《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蓝本(含版式、形式要件、各形式要件的基本表述、总学分、各类课程的学分构成比例等),其中有些重要内容,统一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口径表述。各学院要紧紧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目标,力求通过深化教学改革,科学设置专业课程体系,既保证专业教学的基本规格,又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的外语特色和实践特色。
3.按照“一体两翼”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鼓励各外语专业在遵循语言教学基本规律,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的基础上,将语言教学积极向其他专业领域延伸,帮助学生形成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同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非外语专业在突出专业教学主体地位,保证专业教学基本规格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专业教学与外语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紧密融合。
4.大学英语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公共课教学部要大力推进本部门的课程教学改革,积极配合各学院完成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审定。
5.为全面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精神,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着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向学生开设学科前沿讲座、创新方法、创业基础、创新实践、就业创业指导等课程,并根据专业特点充分发掘本专业创新创业的教学内容,努力构建具有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训练体系,有效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二、时间安排
第4周至第8周(3月13日至4月14日):各学院就此次人才培养方案展开讨论研究,提出初步审定意见,将审定后的人才培养方案(草案)电子版报教务处教研评估科。
第9周至第10周(4月17日至4月28日):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人才培养方案(草案),提出意见后返还给各学院作进一步完善。
第11周至第13周(5月2日至5月19日):最终修改定稿。各学院所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经院长签署后于5月19日下午下班前交教务处教研评估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第14周至第17周(5月22日至6曰16日):排版校对,印制成册。
下学期开学初:下发各单位,自2017级起施行。
特别提示:
1.请各教学单位将修改过的地方用“黄色底色”标明。
2.本文除正文外,其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教务处
2016年3月10日
时间:Mar 9, 2017 4:31:00 PM
录入者:吴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