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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大讲坛——《在大学里成长》周祝瑛

博雅大讲坛——《设计眼》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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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大讲坛——《器官与隐喻》吴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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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大讲坛——《今天我们应该怎么学习》徐真华

博雅大讲坛——《关于中日韩三国神话的几点看法》陈多友

博雅大讲坛——《方言:理趣的探索与公共表达严修鸿

博雅大讲坛——《筑造与栖居的审美智慧》于奇智

博雅大讲坛——《唐宋诗词之神韵》彭玉平

博雅大讲坛——《探索新时代背景下国际传播的理念、形式与实践创新》侯迎忠

博雅大讲坛——《保护古村落文化 留住美丽乡愁》黄伦生

博雅大讲坛——《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探略》王铭玉

博雅大讲坛——《苏轼诗词中的人生智慧张海鸥

博雅大讲坛——《现代汉语词源趣谈》曾昭聪

博雅大讲坛——《毛泽东诗词欣赏与翻译研究》李磊

博雅大讲坛——《广告创意暨优秀作品分享刘义平  

博雅大讲坛——《经典精神分析理论解读》宋广文

博雅大讲坛——《空灵与中国艺术》陶东风

博雅大讲坛——《我是一名不穿军装的士兵——谈谈我的外交生涯》尹丽

博雅大讲坛——《冰岛——冰与火的国度》张克远

博雅大讲坛——《时间观与跨文化交际》郑立华

博雅大讲坛——《科教赋能教育视域下外语教师职业发展的再思考》李霄翔

博雅大讲坛——《To be a smart English learner》李霄翔
博雅大讲坛——《跨文化意识、态度和认知 》蒲志鸿

博雅大讲坛——《风雨兼程,不负使命——我外交生涯的亲身经历》曾钢

博雅大讲坛——《文学阅读和翻译中的话语认知策略》罗选民

博雅大讲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环境影响与环境优化》蒋满元

博雅大讲坛——《中国经典传统文化与韩国》崔雄权

博雅大讲坛——《加拿大经济状况和中加经贸关系》左连村

博雅大讲坛——《国学经典导读系列讲座 《老子》导读(上)》伍巍
博雅大讲坛——《国学经典导读系列讲座 《老子》导读(下)》伍巍

博雅大讲坛——《标准英语与中式英语》赵友斌

博雅大讲坛——《多彩而独立的西班牙》张拓

 

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1浏览次数:78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和开展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一)项目类别
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试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
   (二)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省级项目的名额将根据教育厅最新通知确定。学校将在收到省厅通知后组织专家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推荐立项要求
1.项目需有前期建设基础,原则上从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中遴选推荐。
2.综合类教改项目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其他类型的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有正高职称。
3.有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类项目;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不得再次重复申报。
(四)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推荐立项指南要求(见附件1),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前期建设成果支撑材料、校内立项证明材料(教改项目无需提供)作为申报表的附件。(注:申报表中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到目前,即填表当天。)
2.项目负责人准备项目评审PPT(5-8分钟)。
3.教学单位填写《2017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五)时间要求
1.提交申报材料。4月20日前由教学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及支撑材料(一式七份)、汇总表(一式一份)、PPT,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公示、上报。依据省厅文件确定时间。
    二、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一)项目类别
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全英(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辅助教学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注:网络辅助教学课程支持使用多种形式的网络教学平台,如BB网络教学平台、Moodle平台(手机端使用更便利)等。Moodle教学平台详细材料见附件4或可咨询教育技术中心黄小兵老师,联系方式:22245023或 22245742,邮箱地址:461963534@qq.com。)
    (二)立项数额
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由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项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数额。
(三)立项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总结本单位的教学建设、改革情况,根据项目的建设要求和内涵,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2.有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类项目;凡被撤项的项目(包括项目负责人申请撤项的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四)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4),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5)。个别项目除需提交项目申报表外,还需准备其他相关材料,详见申报指南。
2.教学单位填写《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
(五)时间要求
1.提交申报材料。4月20日前由教学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汇总表(一式一份),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专家评审。4月24日—5月18日,完成专家评审。
       3.学校审定、立项。5月22日—5月31日,完成学校审定、立项。
三、其他说明
1.项目汇总表须对申报推荐项目按项目类型分类,同一项目类型须进行排序。
2.质量工程相关政策文件、校级项目建设要求等可登录本校质量工程专题网站:http://www.gwng.edu.cn/web/890845/1(访问路径:学校网站首页右侧“服务导航”-“质量工程”)。
 
联系人:李捷     联系电话:22245610    邮箱:780604895@qq.com
 
                             教务处
                                                                                                                  2017年3月21日
时间:Mar 21, 2017 3:57:00 PM   

录入者:吴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