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科学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是实施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夯实课程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程。编制课程教学大纲,按照大纲授课,是规范化课程教学的常态。学校决定本学期启动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机制
各专业要根据2017年修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请各单位参考模版(附件1、2),针对各门课程的实际情况,结合教师教学任务安排,指定专人(或小组),研究制定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经系(教研室)、学院(部)逐级审核后,统一提交给教务处。
二、时间安排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大纲编制进度表见下表
编制教学大纲进度表
时间 | 内容 |
2018.3—2018.6.30 | 1.外语专业要完成教学大纲外文版,非外语专业要完成教学大纲中文版(含“2+2”中外学分互认项目、小语种试点班、英语创新班的课程)。 2.大英教学部、思政及公共课部完成相应课程教学大纲中文版;承担通识教育必修课的单位应组织教师完成相应课程教学大纲中文版。 3.非外语专业的全英(双语)课程、学术英语课程完成教学大纲英文版。 (注:选修课程中要求编制需要开出的课程的教学大纲) |
2018.9.1-2018.12.20 | 1.全校各专业/教学部完成所有教学大纲的翻译工作。 2.编辑本单位所属专业的教学大纲汇编。 |
2018.12.30 | 各教学单位将课程教学大纲的汇编电子版报教务处。 |
三、特别说明
1.面向全校开出的公共课程必修课程,即便已有上级教学行政管理部门颁行的教学大纲,亦须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参照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程序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
2.课程教学大纲提交格式: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汇编成册(需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参考格式见附件3)
本文除正文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罗惠铭 电话:22245610、22245827
教务处
2018年3月8日
时间:Mar 9, 2018 8:27:00 AM
录入者:吴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