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新版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已经基本完成,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审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定原则
(一)各学院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发动教师开展深入讨论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高质量完成此次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工作。鉴于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性质与作用,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保持基本稳定。
(二)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审定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为蓝本(含版式、形式要件、各形式要件的基本表述、总学分、各类课程的学分构成比例等),其中有些重要内容,统一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口径表述。各学院要紧紧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目标,力求通过深化教学改革,科学设置专业课程体系,既保证专业教学的基本规格,又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的外语特色和实践特色。
(三)按照“一体两翼”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鼓励各外语专业在遵循语言教学基本规律,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的基础上,将语言教学积极向其他专业领域延伸,帮助学生形成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同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非外语专业在突出专业教学主体地位,保证专业教学基本规格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专业教学与外语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紧密融合。
(四)大学英语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公共课教学部要大力推进本部门的课程教学改革,积极配合各学院完成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审定。
(五)为全面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精神,进一步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各学院所属专业可结合专业特点,微调专业课程设置,向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创业管理等创新思维、方法训练、创业类的课程,努力构建具有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着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二、有关要求
(一)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工作(不含2018年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和新增招生的专业)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的基础上可根据专业建设需要进行局部微调或保持不变,审定后的版本将执行3~5年,保持基本稳定。
(二)2018年实施大类招生的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和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2+2”等培养模式,实行宽口径培养,各学科专业一般应按学科门类设计学科基础课程,科学合理地做好专业分流计划,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
(三)2018年新增招生的专业以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为蓝本进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
三、时间安排
(一)第5周至第10周(3月27日至5月4日):各学院就此次人才培养方案展开讨论研究,提出初步审定意见,将审定后的人才培养方案(草案)电子版报教务处教研评估科。
(二)第11周至第12周(5月7日至5月18日):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草案),提出意见后返还给各学院作进一步完善。
(三)第13周至第14周(5月21日至6月1日):最终修改定稿。各学院所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经院长签署后于6月1日前交教务处教研评估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第15周至第17周(6月4日至6曰22日):排版校对,汇编成册。
请各教学单位将修改过的地方用“黄色底色”标明。
教务处
2017年3月27日
时间:Mar 27, 2018 10:52:00 AM
录入者:吴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