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40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安排,拟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进行立项建设,旨在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各类项目结题标准详见附件4。
三、项目推荐
(一)申报数量
我校拟设立校级大创项目120项,拟向教育部推荐省级大创项目35项,国家级大创项目10项,本次项目申报对各学院不限额,学校组织统一评审,推荐省级及国家级大创项目,但学院申报的总项目数须达到附件5所列的配额。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一般面向2016级、2017级学生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填报时,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2.学生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所申请项目研究有浓厚兴趣,可承担项目至结题验收,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如近三年指导项目中有结题验收不通过的教师,不得再担任本次项目申报团队第一指导老师。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承担的项目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不能再次申报。
4.各学院审核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时间要求
校级、省级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省级项目可申请延期0.5年,校级项目不得延期;国家级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不得延期。
(四)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相关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3.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4.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5.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6.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以项目为导向,学生可跨院系及专业组队,亦可根据项目需要邀请其他教学单位及部门老师作为指导老师。
7.优先支持有校级建设基础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
1.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2份,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1份学院存档,1份由学院交至教务处。
2. 请各学院填写《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23日前将附件1、2、3各1份报送教务处(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上述材料请各学院抓紧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所有材料均由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递交。
三、其它事项
(一)项目资助。结合我校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的要求,大创项目由学校统筹我校“创新强校工程”资金和自有资金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大创项目的管理,积极为学生训练与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三)在总体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各学院可制定符合本单位校级大创项目的实施方案。
(五)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教务处伍婕、赵敏、罗惠铭 22245806、22245827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 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题)标准
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各学院申报校级大创项目配额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3日
时间:Apr 4, 2019 7:55:00 AM
录入者:伍婕